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曲阜师范大学国际网投大平台 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信息来源: 曲阜师范大学 发布日期: 2022-09-14浏览次数: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和学科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科学选拔、全面考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

(二)坚持客观评价。选拔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肃工作纪律,明确推荐标准,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利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按照“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做好推免报名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五)坚持回避原则。凡有亲属参加选拔的人员,一律回避。

二、组织管理

成立由学院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细则的制定,监督和指导本学院推免各环节工作。

三、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教育部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三学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排在同专业前50%,且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同专业前20%(“研究生支教团”、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可放宽到50%)。

(六)申请“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 等专项推免计划的学生除满足申请推免生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各相关计划实施文件的要求。

四、名额分配

学院充分考虑各学科专业的差异,可在各专业间统筹考虑计划分配方案,普通推荐按学校下达的推免计划的120%进行拟推荐。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充实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9号)要求,学校单列部分计划用于体育教育(师范)专业推荐优秀生源免试攻读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

五、组织要求

(一)在满足申请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组织专业考核,专业考核包括学术与创新、实践与服务等内容,以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作为测评指标。其中,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推免学生,专业考核成绩按满分计:

1.学科竞赛类。本科学习期间,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高水平学科竞赛(名单见附件)并获得规定位次的个人奖励,A1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三位、第二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三奖励等级首位,或A2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二奖励等级首位。

2.体育竞赛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在国际比赛(国际比赛只限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派出参赛,不含邀请赛)或全运会、全国顶级联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学生运动会等全国比赛取得(羽毛球、乒乓球、射箭、足球、篮球等项目)前8名(集体项目须为绝对主力)或在省运会、省学生运动会等比赛中获得以上项目冠军。

(二)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合理设置专业考核各测评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专业考核测评指标与计分细则》附后),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三)在学分绩点和专业考核成绩基础上,学院计算出推免生的最终综合成绩和综合名次,其中学分绩点成绩=(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5)*10;学分绩点在最终综合成绩中所占比重为90%,专业考核成绩所占比重为10%。根据综合成绩名次确定各专业推荐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考核成绩进行排名。

六、工作程序

(一)学院公示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和各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

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范畴。以下课程模块进行计算:(1)师范类学生计算在内的课程包括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政治英语类课程、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2)非师范类学生计算在内的课程包括政治英语类课程、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

(二)学院组织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三)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根据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通过专业考核等程序,确定最终综合成绩排名。

(四)在专业考核中,涉及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成绩测算的,需学生提交论文专利、竞赛成绩、获奖及排名等证明材料,成果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3日。论文须提供原件(用稿通知不在计算范围),SCI、SSCI等外文期刊须提供检索证明。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论文专利、竞赛性质、奖项等级和奖励内容审核确认后,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审核通过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主要考查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并给出本项指标测算成绩。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学院按最终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拟推免学生名单、专业考核中各类申请及专家组意见等材料公示3天。

七、日程安排

(一)9月14日前,学院公示本单位各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通知学生查看本年度学校相关推免通知文件。

(二)9月14日,学院组织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三)9月14日,学院公布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

(四)9月15日—9月16日,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选拔考核、确定最终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

(五)9月17日前,学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推免学生名单。

八、其他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设立举报电话:0537-4456524。



国际网投大平台

2022年9月13日